4月23日,上海發(fā)布《關(guān)于提振消費信心強力釋放消費需求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五條明確提出要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對“國六”排放標準新車及純電動、插電混動汽車給予充電費用補貼。

措施指出,將有序推進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對2020年底前消費者轉(zhuǎn)出、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同時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符合要求的“國六”排放標準新車,給予一定補貼。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對2020年年底前消費者在本市注冊的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充電費用給予一定補貼。適當增加中心城區(qū)非運營客車牌照額度投放數(shù)量。鼓勵在滬汽車銷售企業(yè)積極讓利。對將燃油汽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允許消費者繼續(xù)保留燃油汽車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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